中华人民共和国泉州海关缉私分局食堂食材及配送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泉州海关缉私分局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泉州海关缉私分局食堂食材及配送服务采购项目(以下简称:
******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泉州海关缉私分局食堂食材及配送服务采购
2.项目编号:fjhjcg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630,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630,000.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0.00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 | 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 | 1.00 | 630,000.00 | 项 | 批发业 | 否 |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节能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设置专门采购包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设置专门采购包
预留比例:100%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资格承诺函 |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特定条件 | 供应商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①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第五章格式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工程、服务) ”,其中“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应填写“批发业”。 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6.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期限:
6.1报名期限:2025年 04 月 28 日至2025年 05 月 08日止(节假日除外)
6.2公告内容发布于工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home)、中华人民共和国厦门海关(
******),不作另行通知,请接收邀请的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7.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7.1采购文件提供期限:2025年04月28日至2025年05月08日止(节假日除外)
7.2获取地点及方式:接受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于采购文件
******有限公司(石狮市灵秀镇华中街泉发大厦3幢201室)购买采购文件,未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将被拒绝。采购文件每份人民币300元,采购文件一经出售,谢绝退还。逾期或未购买采购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8.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25年05月09日09:30(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送达本章第9条载明的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9.磋商时间及地点:202
******有限公司。
10.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11、采购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泉州海关缉私分局
地址: 福建省泉州市
联系人:庄先生
联系电话:0595-
************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石狮市灵秀镇华中街泉发大厦3幢201室
联系人:蔡小姐/陈小姐
联系电话:
******/
******附1:账户信息
账户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石狮振兴支行 |
银行账号:3505 0165 8141 0000 0338 |